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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快报:动用维修资金,5万元以下可以先修后报
编辑日期:2014-07-15  来源:现代快报-- 唐奕  浏览次数:2355

 

今后,业委会经授权也能统筹使用维修基金利息

   以前小区公用设施坏了,想用住宅维修资金进行维修,必须征得2/3的业主同意。告诉你,以后不用这么麻烦了,因为从7月1日开始,6种紧急情况下相关单位就可申请启用维修资金。记者昨日从无锡市物管中心获悉,业委会经授权也可先统筹使用住宅维修基金利息。

 

实现双"三分之二"太难

  按照建设部相关规定,想动用维修资金必须经“双三分之二”表决,即占建筑面积2/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/3以上的业主,签字同意后才能使用。可是,一些入住率较低的小区想要实现双"三分之二"很难,还有的小区业主对使用维修资金想法不一,这些都导致小区动用维修资金困难重重。

  如何解决?近日,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了"关于规范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的通知",规定从7月1日起,经双“三分之二”的业主同意,可一次性授权业委会统筹使用维修资金利息。一旦小区住宅共用部分、共用设施设备等保修期满后的维修,更新和改造产生损坏,经过业主授权的小区业委会可提出申请,使用维修资金的利息。但依法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,水电气、通讯、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,人为损坏造成的修复费用等,不在此列。

 

5万以下可"先修后报"

  想使用维修基金利息,该如何申请?物业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使用小区单项申请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,需先提出申请,且在小区内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7日(房改房维修项目除外),充分满足广大业主的知情权,后经由市物管中心受理。中心将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踏勘,然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踏勘建议,主要是看是否符合维修的范围、有多大等,并让第三方机构对修缮工程所需的总金额进行核定,核定后再施工。

  项目金额5万元以下的,且符合维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项目,相关单位(物业公司、相关业主)自行组织施工并经验收合格之后,再向市物业管理中心提出结算申请。同时考虑到监督问题,5万元以下的项目金额也需要事前和事后的公示,如果有业主发现有严重不符实际的情况,也可以向区房管局进行举报。

 

6种情况可提出应急申请

  根据规定,遇到6种紧急情况,在不符合双“三分之二”的情况下,物业、业委会、社居委(村委)或相关业主,也可向市物管中心提出应急维修使用申请。这6种情况包括,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;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;公共护(围)栏破损严重,危及人身安全的;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;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、堵塞、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,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;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情形。此外,小区内突发情况,严重影响到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形,管理单位可立即组织抢修,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报市物管中心确认。

  为保证资金安全,单项费用在5000元(含)以上的应急使用维修资金,由专业人员到现场踏勘,由审价单位对决算进行审价。应急单项维修费用不足5000元的,可以经利害关系业主、业委会或是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意,委托市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决算审核。 

 

联系地址:无锡市中山路270号(天安大厦)888室   联系电话(传真):0510-827601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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